转自:中国网财经 中国网财经11月29日讯(记者 杜丁)昨日,多项董秘深圳证监局网站发布“关于对深圳市股份有限公司、信披梁桂秋、违规林立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尚荣事长示函决定”。 经查,医疗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尚荣医疗”SZ002551)存在重大事项信息披露不及时问题。及董具 通报显示,被出2021年3月,多项董秘仲裁机构受理尚荣医疗与相关方的信披工程款纠纷仲裁案。尚荣医疗获悉后未及时披露,违规直至2022年1月才披露该仲裁,尚荣事长示函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三十条第一款、医疗第二款第十项的及董具规定。 2021年10月,被出人民法院驳回关于尚荣医疗原下属公司解散事项的多项董秘再审申请。尚荣医疗获悉后未及时披露,直至2021年年报才披露该诉讼进展。尚荣医疗对该事项的信息披露未保持持续性和一致性,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五条第二款的规定。 通报称,梁桂秋作为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林立作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对上述事项负有主要责任。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五十八条第二款、第五十九条的规定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五十一条第一款、第五十二条的规定,深圳证监局决定对尚荣医疗、梁桂秋、林立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公开资料显示,尚荣医疗创立于1998年,2011年2月在深交所主板上市,为一家医疗治疗类设备研发制造企业,业务涵盖医疗产品、医疗服务和产业整合三大板块。 10月28日晚间,尚荣医疗发布的三季度业绩公告显示,2022年前三季度营收约9.4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约4488万元。 |